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方明新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方明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温州弘扬冷热带钢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17年2月28日,温州弘扬冷热带钢有限公司债权本息合计1061.76万元,其中本金916.43万元,利息145.33万元。上述债权由浙江金豹鞋业有限公司、浙江泰来富利康鞋业有限公司、杜有珍、周德国分别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坐落于温州市永中街道罗东锦苑锦苑5幢502室之房产(房产面积:147.73平方米)提供人民币220万元最高额抵押、坐落于温州市市府路丽景花苑16幢501室之房产(房产面积:154.65平方米)提供人民币300万元最高抵押以及坐落于温州市永中街道镇南商厦2号楼501室之房产(房产面积:168.95平方米)提供人民币220最高抵押金额)转让。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通过淘宝竞价方式依法转让给方明新,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方明新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0577-858108515
方明新联系方式:13857781888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