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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3480号

  徐根水:本院受理原告胡三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348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9时在第十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630号

  林建平:本院受理原告黄钢音与被告林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6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31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6)浙0726民初8431号

  徐贵锡:本院受理原告吴爱萍诉被告徐贵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26民初84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355号

  葛东理、黄仙凤:本院受理原告郑金根诉被告葛东理、黄仙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3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3242号

  黄成红:本院受理原告浦江县家佳园装饰商行诉被告黄成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3242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9月4日上午10时00分在杭坪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03226号

  应晓红:本院受理原告张玉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03226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9月8日上午09时00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7-06-01 2 2017年06月0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