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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久押不决、超期羁押?主动公开!

浙江检察机关推出检务公开“加强版”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范跃红 汪璆

  本报讯 近日,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阳光检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以加强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健全检务公开机制、强化检务公开保障、提升检务公开效果。这一《意见》也被称为浙江检务公开的“加强版”。

  根据《意见》,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的内容,尤其要以加强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主动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具有指导性、警示性、教育性的典型案例,主动公开对久押不决、超期羁押问题和违法或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纠正情况等案件信息,不断完善、创新检务公开的方式方法;要完善公开审查宣告制度,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完善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新闻发布频率,着力推动检务公开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另外,全省检察机关还要强化检务公开机制建设,把检务公开工作纳入整体检察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列入检务督察的重点内容,定期督查和通报,确保检务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通过检务公开大厅、新媒体宣传平台等不断加强检务公开保障,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同时也积极探索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公开审查、宣告等制度,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共建成“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98个,全省三级检察院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共建门户网站93个、微博147个、微信103个,形成了具有浙江检察特色的新媒体矩阵;在此基础上,今年3月30日,全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实现在全国率先部署应用的目标。同时,我省检察机关还开展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并于去年底完成2013年12月以来的相关数据收集上传平台等。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久押不决、超期羁押?主动公开! 2017-06-07 2 2017年06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