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旭丰钢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已转让给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2月28日,该资产债权总额为3075.15万元,其中:本金2600万元,利息475.15万元。上述债权由浙江巨泰进出口有限公司、夏明、金洁静、陈健康、孙爱花、王如山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以债务人自有的,位于龙泉市塔石乡金岗工业区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该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