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旅游“黑名单”增至29人,进名单者近半数受处罚
陕西人李某爬红军雕塑被“拉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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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游客张某三脚踢断石钟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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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游客利用钻孔、打钢钉、挂绳索等方式擅自攀爬巨蟒峰。 |
《法制晚报》 王岗
近日,国家旅游局通报称,“三脚踢断石钟乳”“擅自攀爬巨蟒峰”的4名不文明游客被列入“黑名单”。
记者发现,自2015年4月施行《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来,目前已有29人被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包括1名导游和28名游客,涉及不文明旅游事件19起。
在这些游客不文明行为中,6起是在境外旅游时发生的,占比31%;5起事件发生在航班上,占比26%;游客与导游发生冲突的事件7起,占比37%。
29人进“黑名单” 爬红军雕塑者被“拉黑”10年
近日,国家旅游局的不文明游客“黑名单”又新增4人,其中包括三脚踢断万年石钟乳的游客张某。
据国家旅游局通报,今年5月,游客张某在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潜龙洞景区游玩时,连踢三脚,致使洞内一根生长上万年、长三十公分的石钟乳断裂损毁。该事件经报道后,引发社会公众强烈不满,社会影响恶劣。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家旅游局将该游客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记录年限为3年6个月(2017年6月9日至2020年12月8日)。
记者注意到,自2015年4月施行《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截至目前,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已有28条,共29人,包括28名游客和1名导游。
其中,“攀爬红军雕塑照相”的陕西人李某,不文明行为记录年限最长,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5月4日至2025年5月3日,整整10年。
因与导游冲突
进“黑名单”事件最多
记者梳理发现,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19起事件所涉及的不文明行为中,包括殴打辱骂导游和领队、攀爬雕像照相、强行打开飞机应急舱门、盗采活体珊瑚等等。
其中,有7人因为某种原因而殴打、辱骂导游或领队而被列入“黑名单”。比如,江苏游客蓝某某因另一旅游团队导游王某某劝阻其插队,双方发生争执,后蓝某某殴打该导游,造成王某某多处受伤并入院治疗。
杨某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旅游时,因就餐时要求领队调换本桌两个团友的座位未得到满足,对领队实施了谩骂、吐痰、侮辱和殴打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以上两人被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分别为4年和3年。
记者梳理发现,发生在飞机上的不文明事件也较多,共有8名游客因此被列入“黑名单”。游客周某强行打开飞机应急舱门,华某某在飞机上因调整座椅问题与他人发生争吵、打闹等。
此外,游客境外旅游行为不文明事件6起,如肖某、刘某、赖某芳、王某燕4人2015年9月4日赴泰国旅游期间,因航班延误,拒绝听从领队劝阻,煽动游客对抗泰国警方执行公务行为,散布警方打人等不实信息,以拒绝登机要挟赔偿,干扰泰国曼谷机场工作人员及领队履行职务,辱骂领队及同行其他配合工作的游客,并最终擅自脱离团队,未随团返回。
因不文明行为
近半数游客受处罚
记者还发现,被拉入“黑名单”的游客,其中14人受到了处罚,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占比48%。
例如“三脚踢断石钟乳”的游客张某被行政拘留10日;“擅自攀爬巨蟒峰”的3名游客被处7至10日的行政拘留;盗采0.5公斤活体珊瑚的杞某,违反当地环保法相关规定,被法院处以4000元新台币的罚款;为“一日游”散客团队提供导游服务,并在旅游服务过程中谩骂游客的王某被处以1万元人民币罚款并被吊销导游证。
不过,依然有15人只是被保存了不良信息,占52%。对此,有评论认为,对旅游不文明行为,存在处罚“软”的现象。
评论指出,《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并没有明确一旦被列入“黑名单”,游客将遭到怎样的处罚。“黑名单”执行难,缺乏配套制度,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调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
【焦点问答】
什么样的行为会被纳入“黑名单”?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都将被纳入旅游部门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主要包括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活动;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等7种行为。
同时,旅游从业人员在从事旅游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公序良俗、职业道德,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也将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主要包括:价格欺诈、强迫交易、欺骗诱导游客消费;侮辱、殴打、胁迫游客;不尊重旅游目的地或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风俗禁忌;传播低级趣味、宣传迷信思想;以及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旅游不文明行为。
被列入“黑名单”对游客个人有何影响?
根据《暂行办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经营者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在征信系统中记录,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
记者了解到,国家旅游局、中国民航局等相关部门此前都出台了关于不文明游客的惩戒措施,乘坐航班时还可以和民航部门的名单进行联动。但限制出游方面,旅游主管部门只能通过告知旅行社的方式来执行。游客如果采取自由行的方式,其他相关部门是否能够联动执行还需要看具体执行情况。
目前,有旅游相关企业加强与“黑名单”的互动,如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景区进行限制或拒绝,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旅游从业者予以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