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李求轶:本委受理的(2014)杭仲字第91号申请人浙江嘉梦依袜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浙江融合律师事务所、李求轶、王利、罗宏望、李林睦、崔晓军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申请人及其余被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14点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本委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邮编310005,电话0571-88382697)
特此公告。杭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