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5645号
林徽琴、刘湘东:本院受理原告彭成销与被告林徽琴、刘湘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表、判后答疑告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参与诉讼通知书。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货款153698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从2015年12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珺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杭生、黄允荣组成合议庭,定于2017年8月31日9时50分在第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6505号
马显豪: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姿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马显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表、判后答疑告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打底裤货款人民币515972元及利息(利息从起诉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珺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杭生、黄允荣组成合议庭,定于2017年8月31日9时50分在第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6988号
丽水市若达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文强诉你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公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869元人民币。外加退货邮费10元人民币;并向原告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8690元人民币,合计9569元人民币;2、要求被告出具消费凭证(购物小票,刷卡小票,饰品标签记录,进出货台账,销售记录台账,检验检疫合格证明);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依法由审判员毛滨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骆铠铠、刘剑军组成合议庭,定于2017年9月13日9时00分在第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