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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 法

只有账单复印件 能讨回欠款么?

  孔嘉敏 汪宝成

  吴先生有一台挖掘机,这些年来一直在为张老板提供挖掘机劳务服务。前些年,张老板支付劳务费尚算正常,每年都会付清,但从2012年起,就开始拖欠劳务费,每年都只付给吴先生一部分劳务费。

  到2015年,吴先生多次找到张老板要求支付11万余元劳务费。张老板见搪塞不过去,就承诺先付款2万元,并让会计打印出一份账单,他在账单上签了字。之后,吴先生拿到了2万元劳务费,除此之外,还有一张账单复印件。

  自此之后,吴先生多次向张老板追讨余款,张老板先是避而不见,然后索性连电话也不接了。吴先生无奈,只得拿着账单复印件寻求法律帮助。

  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毅对案件进行分析后表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书证应当提供原件,物证应当提供原物。

  吴先生现有证据材料证明力不足,从法律层面上看,不足以证明自己的待证事实即张老板拖欠其劳务款的情况,仅凭账单复印件起诉的话,败诉风险较高。吴先生若能提供其他证据相印证,则胜诉可能性会增大。

  吴先生说张老板已避而不见数月,电话早已不接听,短信也不回复,他无法再提供或补充相应证据材料,现仅能提供账单复印件。

  在与吴先生充分沟通后,刘毅了解到,为吴先生打印账单的会计并没有躲藏起来,便建议吴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调查取证,要求向与本案有关的会计核实张老板拖欠吴先生欠款及出具账单情况。

  后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法院向会计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核实了张老板拖欠吴先生欠款的基本事实。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吴先生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

  在民商事经营活动中,一定要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注重原始书证、物证的出具和留存,即便是多年的亲戚、朋友之间也不例外。许多纠纷常常发生在熟人、朋友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如果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证据材料,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得到保障维护。


浙江法制报 说 法 00004 只有账单复印件 能讨回欠款么? 2017-06-19 2 2017年06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