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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 安

“三事分流” 让“问题大院”变“和谐家园”

  初夏的一天傍晚,家住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东路社区的张婆婆牵着小孙子在社区里遛弯。“以前一到夏天,下水道经常堵,臭气熏天,谁都不愿意下楼。”张婆婆说,现在好了,化粪池改了道,问题彻底解决了!

  社区化粪池改道的小事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源于南岸区的“三事分流”工作法,即明确责权边界让社区各个治理主体明确责任,承担各自的义务。“三事”具体包括:“大事”即政府管理事项及公共服务,由政府部门负责解决;“小事”即村(居)公共事项及公益服务,由村(社区)“两委”牵头,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单位共同协商解决;“私事”即村(居)民个人事务和市场服务,由群众自行解决或寻求市场服务。

  目前,南岸区在推广“三事分流”工作法后,将村(居)承担的公共事务由404项精减为62项,并推进社区干部本地化,让社区干部集中精力推进自治,提高办事效率。

  “‘三事分流’推行后,作为资金保障后台的公益站和类似互助会这样的社会组织应运而生。”东路社区负责人说,实施“三事分流”后,社区一批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众多无人管、无钱管、无法管的“问题大院”变成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和谐家园。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4 “三事分流” 让“问题大院”变“和谐家园” 2017-06-26 2 2017年06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