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1110号
徐明伟、徐秀英:本院受理原告徐小兰诉被告徐明伟、徐秀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11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1123民初973号
黄冬莲:本院受理原告尹林军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973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遂昌县人民法院
(2016)浙0802民初4970号
衢州万峰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夏四英诉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于2017年6月13日作出(2016)浙0802民初4970号民事判决,判令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夏四英劳务报酬5667元;驳回原告夏四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50元,共计700元,由你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缴纳。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立预906号
陈乐寅:本院受理原告徐载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浙0802立预90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航埠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立预904号
陈乐寅:本院受理原告徐载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浙0802立预90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航埠法庭第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