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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台州金仕力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台州金仕力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台州市中力缝纫机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台州金仕力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债权总额为2549.41万元,其中本金1750.00万元,利息799.41万元。对于上述债权,由台州市中力缝纫机有限公司名下座落于台州市九条河西侧(台州市海丰路98号)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由陈华、王晨曦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台州金仕力科技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台州金仕力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台州金仕力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台州金仕力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7-10 2 2017年07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