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A先离婚,再叫夫妻B也离婚,然后A和B相互结婚
拗口吧?搞这么复杂,就是为了拆迁补偿
打击假结婚假离婚,杭州警方一口气抓了30人
通讯员 蔡尤嘉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多拿了价值116万余元的安置房屋面积和过渡费,骆某和方某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最终还是东窗事发。17日,记者从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获悉,日前该局统一行动并在西湖区转塘街道抓获涉嫌以非法获取拆迁补偿款及安置房屋面积为目的、采取“假结婚”“假离婚”等方式进行诈骗的嫌疑人共30名。其中,刑事拘留17人,取保候审8人,训诫5人。
警方介绍说,包括转塘街道在内,近年杭州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不少城中村改造涉及居民拆迁。有个别人将征迁当成了“发财之道”,通过“假结婚”“假离婚”等不当手段钻国家法律或政策的空子,骗取国家的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
骆某和方某虽然不在这次统一行动抓获的人员之列,但他们骗取安置面积和过渡费的手法就比较典型。2005年,转塘街道某项目拆迁,骆某和妻子方某的住房在搬迁范围。按当时的搬迁政策,骆某、方某及其女儿一共可以得到200平方米的补偿面积。本来,他们一家人可以在新家里幸福地生活,但夫妻俩听说有种发财的新路子——通过假结婚或者假离婚可多获一些拆迁补偿,于是两人就动起来歪脑筋。
2011年,骆某和方某离婚,当时他们的离婚理由是“感情问题”。2015年1月,夫妻俩知道原先的拆迁项目安置即将截止,于是打算分别找人结婚,这样可以增加回迁安置人口,多拿安置补偿。经人介绍,他们认识了安徽的一对夫妻。骆某和方某表示,拆迁所有的补偿都归自己所有,但是许诺可以给对方一笔好处费。谈妥之后,两对夫妻相互结婚。由于增加了2个安置人口,他们也获得了更多的安置面积和过渡费,总价值116万余元。拿到房和钱后,当年底,骆某、方某就和对方离了婚,并分别给了两人10万元的好处费。
今年年初,转塘街道联合公安部门对历年拆迁安置信息利用大数据进行“回头看”比对时发现,骆某和方某的婚姻情况存在异常。公安部门随后介入并立案侦查,3月4日,骆某和方某被警方抓获,此后那对安徽夫妻也随即落网。今年7月,骆某、方某及涉事安徽夫妻等4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7月14日,杭州西湖警方集结巡特警及六个派出所上百名警力,对转塘街道辖区内涉嫌以非法获取拆迁补偿款及安置房屋面积为目的、采取“假结婚”“假离婚”等方式进行诈骗的嫌疑人进行集中抓捕,当天共抓获30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介绍说,所谓的“假结婚”“假离婚”是指不以结婚、离婚为真实目的而进行的结婚、离婚。在征迁过程中,不少人抓住拆迁政策的漏洞,为分得更多的拆迁款和安置房而选择“假结婚”“假离婚”。在刑法上,决定这一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关键,要看是否符合刑法所规定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骆某和方某案中,两对夫妻希望通过“假结婚”获得更多的安置补偿,获得了他们本来不应该获得的财物,即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警方提醒,对于以非法获取拆迁补偿款及安置房屋面积为目的、采取“假结婚”“假离婚”等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不仅是对婚姻的藐视,更是对伦理风俗的破坏,既有违道德,也有违法律。警方表示,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对企图通过虚假结(离)婚方式虚报安置人口数量、蓄意非法骗取安置房款的人员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