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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杭州耀星阻燃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没有提出要求。

  杭州耀星阻燃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杭州耀星阻燃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公告 2017-07-26 2 2017年07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