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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 缝

法院公告

  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802民初6222号

  刘人赣:本院受理原告江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802民初62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刘人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江枫借款1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802民初3823号

  吴蔚:上诉人练浩胜、朱小庆就(2016)浙0802民初3823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要求撤销柯城区人民法院(2016)浙0802民初3823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刘云祥对练浩胜、朱小庆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982号

  衢州市南孔旅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胜甫、张波、张冲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802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二、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房屋租金11333元及违约金1386元,合计12719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1003民初4428号

  徐慧珍:本院受理施益诉你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7)浙72民初693号

  徐海舟:原告周伦国与你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72民初693号民事判决:被告徐海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周伦国借款35万元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其中30万元本金自2011年7月22日起计息;1万元本金自2011年11月17日起计息;4万元本金自2011年11月27日起计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550元,公告费650元,均由被告徐海舟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浙江法制报 中 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7-08-07 2 2017年08月0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