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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 缝

法院公告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2654号

  钟文权、唐冬良:本院受理原告刘德成诉被告钟文权、唐冬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265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2740号

  李大章、陈燕英:本院受理原告吴子林诉被告李大章、陈燕英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27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2999号

  戴卫峥:本院受理的原告徐利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802民初299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

  被告戴卫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徐利洪借款20000元及利息(从2013年2月4日起按照年利率12%计算至借款归还之日止)。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2948号

  俞刚: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培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802民初294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

  被告俞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陈培荣借款20000元。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2993号

  衢州市柯城贝舒食品商行:本院受理的原告聂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802民初299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衢州市柯城贝舒食品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聂永价款6999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69990元为基数,从2017年2月7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浙江法制报 中 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7-08-08 2 2017年08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