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诉调对接
通讯员 毛林飞 郑俊
本报讯 日前,三门法院联合县妇联出台了《关于建立家事纠纷诉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在法院成立县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设立家事案件调解室,法院、妇联各派1名工作人员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妇联聘请21名热心家事纠纷调解、具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家事纠纷调解员,实行“1+N”(即法院1名工作人员加1个或多个调解员)家事纠纷调解模式;建立家事纠纷案件调查和回访制度,着力做好当事人情感修复工作。
通讯员 毛林飞 郑俊
本报讯 日前,三门法院联合县妇联出台了《关于建立家事纠纷诉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在法院成立县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设立家事案件调解室,法院、妇联各派1名工作人员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妇联聘请21名热心家事纠纷调解、具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家事纠纷调解员,实行“1+N”(即法院1名工作人员加1个或多个调解员)家事纠纷调解模式;建立家事纠纷案件调查和回访制度,着力做好当事人情感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