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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庭 审

“女友”是她,“红娘”也是她

时间:8月9日 地点:温州鹿城法院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鹿轩 彦明 木易 毛林飞 周祺

  “你是有思想的人,我有没有说过除了我说过的话你不要相信别人?”

  “没有。”

  这一番对话发生在一起诈骗案的庭审现场,提问的被告人李某,女,今年46岁,乐清人。回答问题的男人叫阿国,是被害人,这次,他以证人的身份出庭。

  李某和阿国是在一个名为“温州相亲离异群”的QQ群里认识的。2014年6月8日,李某用QQ账号“此情可待”在这个群里,以替朋友征婚为由找到阿国。作为“红娘”,她格外卖力,积极向阿国推荐自己的“朋友”——群里一位名为“梧桐夜雨”的人。阿国不知道的是,其实,这个“梧桐夜雨”就是李某本人。

  在“此情可待”的极力推荐下,阿国联系上了“梧桐夜雨”,也就是李某,彼此加了微信,并留了手机号码。李某说自己名叫“小影”,和老公分居6年了,单身。“对方说自己也是一个人,所以我就去黄岩见面了。”阿国说。

  见了两三次面之后,阿国想要追求“小影”。此时,李某又以介绍人的身份出主意,让他“多送点东西”。

  “她说手机不好,影响聊天,就让我给她买手机,发了工资再还我。”阿国说,为了方便两人聊天,他买了一只苹果5S手机送给了“小影”。

  “后来介绍人说她妈妈生病住院,又让我给她送钱过去。”法庭上,阿国说,听介绍人说“小影”喜欢项链、手链,还有欠债的情况,为了追求“小影”,这些话他都深信不疑。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以与阿国恋爱为由,用两个QQ账号,以介绍人和女友的双重身份“唱双簧”,与阿国交往。期间,李某假称购买手机、母亲生病做手术、借钱还债等,多次骗取阿国共6万元,以及铂金项链、苹果5S手机、黄金手链、白金吊坠等物品。

  之后,李某关了手机,QQ也联系不上,阿国这才恍然大悟报了警。

  “诈骗事实不存在,是他主动送给我的。”李某辩解说,当时在网上认识的时候,阿国对她说自己丧偶,有一个儿子,后来见了面,她才发现阿国对她隐瞒了婚姻状况,其实阿国还没有离婚。“他说还没和老婆离婚,我就听不下去了。”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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