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2民初4462号
杨英:本院受理原告孙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外网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2民初1486号
张益群、宋金龙: 本院受理原告施雪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502民初14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织里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23民初4241号
周长安: 本院受理原告韩小毛与被告周长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45000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原告利息损失);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上述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不举证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本案定于2017年11月6日9点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02民初7218号
俞瑾:本院受理原告郑华丽诉被告俞瑾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俞瑾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02民初721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7534号
金海平:原告义乌市麦瑞小家电商行与被告金海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被告金海平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诉讼材料,原告义乌市麦瑞小家电商行诉请要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62576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法院判令制定的履行期限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吴新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允荣、黄杭生组成合议庭,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2017年11月8日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