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5494号
陈浩皓、陈必富:本院受理原告虞建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5494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5178号
郑志强、郑婉元:本院受理原告郑隆标诉被告郑志强、郑婉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671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按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1日上午9:00在本院浦东法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04928号
浦江大丰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青芳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04928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09时15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05156号
邱棕阳、毛胜娟:本院受理原告虞明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05156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05587号
王曙光、周玲霞:本院受理原告方希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05587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05746号
张浦东:本院受理原告叶俊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05746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09时45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3224号
浙江力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琛琛:本院受理原告张积富诉被告浙江力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琛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3224号的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31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