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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 缝

法院公告

  (2017)浙0782民初8783号

  徐琴(330825198112081022): 本院受理原告黄莲诉被告徐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表、判后答疑告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定于2017年11月13日14时20分在廿三里法庭四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你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20739号

  余礼标: 本院受理原告谢礼群诉被告余礼标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人民币5万元。2.从2016年9月8日起按月利率一分五厘计算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俞玮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刘剑军、骆铠铠组成合议庭,定于2017年11月7日15时25分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你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23民初1031号

  浙江月航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卢俊跃与被告浙江月航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109531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组织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83民催8号

  申请人桐乡市明翔化工有限公司因持有的银行汇票遗失,该汇票出票日期2017年1月22日,票据号码4020005125185688,票面金额人民币185268.5元整,出票人东阳市定达皮具有限公司、出票行东阳农村商业银行千祥支行,收款人浙江海航纺织塑胶有限公司。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东阳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3323号

  周良庆、吕巧萍:本院受理原告彭兴安诉被告周良庆、吕巧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3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


浙江法制报 中 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7-08-22 2 2017年08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