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东实业有限公司与李滨男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 主债务人名称:浙江咪咪猴鞋业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6年8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主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李滨男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主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温州大东实业有限公司与李滨男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温州大东实业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主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李滨男。温州大东实业有限公司与李滨男特公告通知各主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李滨男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主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李滨男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温州大东实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57787980
李滨男联系电话:13706649841
温州大东实业有限公司
李滨男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