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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7年8月24日

  (2017)浙0102民初2873号

  杭州野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军区空余房地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与被告杭州野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3281号

  花必安:本院受理原告邱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0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3116号

  朱锦波: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君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朱锦波、马建云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9时45分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00554号

  陈子荣、万清桃:本院受理原告黄朝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005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4962号

  杜永久: 本院受理原告张昊诉被告杜永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24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6379号

  杭州宁腾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松裕诉你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0863号

  杭州上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杨小萍诉被告林解、陈景容、杭州上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屋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7年7月18日判决,现被告陈景容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一、撤销(2016)浙0106民初10863号民事判决书,改判上诉人对本金9万元及利息和律师费5000元不承担还款责任;二、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西湖区

  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5873号

  杭州众业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邵军、刘成: 本院受理原告赵伟东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4812号

  嘉兴市中祺天线实业有限公司、杨荣中、陆寒珍、嘉兴市中祺针纺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执法执纪监督卡、诉讼执行风险须知、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15(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在本院23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328号

  闵春东: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6民初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1780号

  宁波和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杭州中达电机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11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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