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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更正公告

  2017年6月12号浙江法制报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对公告清单中做出如下更正:序号14-宁波天尔电器有限公司,担保合同号中“2014余姚(抵)字0146号”更正为“2015余姚(抵)字0146号”。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8月29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9 更正公告 2017-08-29 2 2017年08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