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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与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

  公告清单单位:元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张泽华:021-2321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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