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公 告

债权转让通知书

  杭州市重特钢铁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金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先根、蔡正华、杭州晖创会展有限公司/杭州康希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远东管桩有限公司、李小明,汤忠苗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狄勤云(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COAMC浙-2017-A-32-001),转让方已将其杭州市重特钢铁材料有限公司及担保人的,本金余额为40000000元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和杭州康希实业有限公司及担保人的,本金余额为7765814.04元的债权及其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据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

  请贵方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债权所涉及的全部义务。

  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城南街道瑶琳路988号包家桥花苑

  电话: 13656641188

  联系人:狄勤云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狄勤云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9 债权转让通知书 2017-08-29 2 2017年08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