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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中缝

法院公告

  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3099号

  朱彩灵:本院受理原告程新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6民初30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2991号

  黄秀珠:本院受理的原告曾志伟诉你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802民初299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

  确认登记于曾鸿祥名下的坐落于衢州市巨化滨三村23幢605室房屋(土地证号:衢州国用(2003)字第2-38837号,房产证号:衢房权证衢州字第3/045070号)归原告曾志伟所有。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立预2060号

  姚新:本院受理原告陈啸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立预1778号

  汪杰:本院受理原告余杨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立预2382号

  袁勇、黄文利、吴新云、邱春梅:本院受理原告龚赵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802立预238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法院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5 法院公告 2017-09-06 2 2017年09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