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次维保在4月,后一次维保在3月?
杭州质监突击检查,发现不少电梯问题
本报首席记者 王索妮 实习生 李媛媛
通讯员 刘丽芳
本报讯 “这份电梯应急预案中,为什么没写参加演习人员名字?这几份电梯维保记录中,为什么没有物业单位的签字?还有这里,第5次维保时间是4月12日,第6次维保时间怎么倒回3月29日了?”昨天,在对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进行检查时,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的工作人员指出了一连串问题。
日前,杭州又发生一起电梯“吃人”事故:8月2日下午5点半,在杭州下沙东方水岚佳苑13幢1单元,一名电梯修理工人在维修电梯时突然被夹,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次事故,让电梯安全运行问题再次引发公众关注。
事实上,电梯“吃人”事故的发生,除产品本身质量外,人们的安全使用、日常的规范维修保养也是不容忽视的关键因素。为此,昨日,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联合上城、滨江、经济开发区等市场监管局,对3家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公司)、2家电梯维保企业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并以此吹响9月质量月专项执法的集结号。
据介绍,本次重点检查内容为电梯使用单位三落实(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两有证(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操作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设备定期检验)、一预案(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救援电话应答、相关维保信息张贴等情况。
此外,针对电梯维保单位,稽查人员主要检查其是否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室、档案室,是否按要求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是否建立“一梯一档”,每半月、每季、每半年、每年的维保记录填写是否规范,电梯使用单位和用户反馈的电梯故障排除是否及时到位,维保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在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稽查人员除了发现文章开头指出的问题,还发现这家公司负责维保的上城区华顺大厦的电梯轿厢内存在电梯检验、警示标识未张贴等问题。
检查还发现,杭州滨江区铂悦轩写字楼电梯轿厢内的三方通话装置不灵敏、通话声音偏轻;下沙湖左岸小区内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不规范。
“对于查出的问题,我们当场要求相应单位予以立即整改。”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稽查一科科长丁建良表示,接下去将持续保持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