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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庭审

一开家门,她吓哭了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林铭炜 应雨轩 任宇强 黎美

  时间:

  9月6日

  地点:

  玉环法院

  客厅的清水已经漫过了脚,卫生间的状况更是惨不忍睹,污水、手纸、异物到处漂着,臭气熏天……一打开家门,玉环的谢女士被眼前的这幅场景恶心到了,了解之下她才知道,原来是管道堵塞导致家中污水倒灌。由于赔偿的事情和邻居谈不拢,谢女士一怒之下干脆将整幢楼的住户都告上了法庭。

  谢女士说,去年6月3日,她出差在外,突然被告知家里“发大水”,只好拜托亲戚先去家里查看。第二天,亲戚通过开锁师傅打开了谢女士家门,进屋后发现水是从抽水马桶里溢出来的。亲戚赶紧找来水管师傅将污水排了出去,又让人将屋子清洗打扫了一遍。

  第三天,谢女士从外地赶回了家,一进门,她都快要哭了——房间里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木地板、衣柜、床、相机等物品都已泡了水。谢女士找来装修排污的师傅检查维修,也喊来楼上共用管道的几家住户到家查看,但是她的损失到底由谁来承担,谁都没说话。

  谢女士住在一楼,整幢楼共六层,所有住户的排水管道都是共用的,“堵塞于管道中的杂物产生于各户日常生活使用中,所以几名被告应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谢女士将201室石某、301室林某、401室汪某、501室和601室的梁某这4位住户全部告上了法庭。

  谢女士还拿出了一份鉴定公司的报告,上面查明以上几户人家,共用排水立管及埋地横管,埋地横管直通化粪池。房屋漏水原因为连接化粪池的埋地横管堵塞,造成座便器溢水。经鉴定确认,谢女士的损失为824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管道的共有人为谢女士以及其他5层住户,对漏水的事各自都应承担责任。法院一审判决201室、301室、401室的住户分别向谢女士支付13741元,501、601室的梁某须赔偿274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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