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露水情缘”变孽缘
![]() |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林铭炜 应雨轩 任宇强 黎美
时间:
9月4日
地点:
天津河西监狱
楼斌(化名)是东阳某建设公司的项目经理,与妻子吴琳结婚多年,原本有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2011年,楼斌因为跑业务的关系,经常到天津出差。有一次,他在当地的一家KTV认识了服务员丽丽,由此展开了一段“露水情缘”。每次去天津工作,楼斌都会找丽丽约会,同时,为了生意上的应酬,他也会去其他的KTV娱乐,丽丽对此非常不满。
2012年3月,丽丽和楼斌大吵一架,她提出要钱买套房子,为了安抚丽丽,楼斌给了她9万元。但之后,两人还是经常为钱的事情吵架。
同年8月29日,两人再次为钱的事情发生争执,继而厮打起来,楼斌情急之下狠狠掐住丽丽的脖子,姑娘挣扎了一会,最后没了呼吸。
第二天,楼斌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了丽丽家属经济损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楼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这个事件发生后,楼斌的家庭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尤其是妻子吴琳,邻里间的非议扑面而来,家庭内部各种矛盾也不断涌现。
今年,楼斌因表现良好,获得了减刑,而吴琳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也终于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9月4日,东阳法院副院长陈敏芳特地前往天津河西监狱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案。
想起这几年的变故,吴琳不停地抹着眼泪。而楼斌的内心,对妻子和家庭也是充满了愧疚。对于离婚,他没有意见,他希望吴琳以后能再嫁个比他更好的丈夫,多多关心两个孩子。听完楼斌的这番话,吴琳的眼泪又下来了。
庭审中,双方重点围绕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了协商,很快,两人达成调解协议,吴琳与被告楼斌自愿离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经手的债权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