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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7)浙0304民初6250号

  刘成雄、林一梅:本院受理原告林良松与被告刘成雄、林一梅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7)浙0411民初616号

  浦江六六针织有限公司、张国栋、张国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新正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王永兴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411民初6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嘉兴市秀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411民初3311号

  崔峰: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一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崔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你归还借款1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411民初3341号

  范国元: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一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范国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你归还借款1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424民初1963号

  张建甫、张建平:本院已受理原告钟瑞玉、张豪、张杰诉海盐钱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第三人张建甫、张建平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法律文书。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为:解散海盐钱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限你们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如不按时领取,经过60日后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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