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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实施被执行财产自主定价

  通讯员 王嘉 

  本报讯 近日,临海法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院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被执行财产自主定价的实施办法》,对于自主定价的定义、基本原则、适用情形、定价方式、审查条款、案件处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同时,临海法院还专门制订了《当事人自主定价协议书》及《临海市人民法院当事人自主定价告知书》等格式文书。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实施被执行财产自主定价 2017-09-12 2 2017年09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