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何国平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镇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何国平达成的债务转让协议,浙江镇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何国平。浙江镇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何国平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保证人及抵押物对应的抵押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何国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镇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何国平
2017年9月15日
公告清单如下(时点:基准日2016年4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