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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有了“专用账户”

  通讯员 彭军伟 本报记者 周国新 

  本报讯 近日,台州某建设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公司新开工程项目170多名务工人员的工资将全部交由银行代发。

  “以前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是混用的,施工单位的钱往往哪里紧张用哪里,要发工资时,钱却不够了。”温岭市建工局市场监管科科长潘伟峰介绍,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就是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等分账管理,杜绝工资款被挪用、乱用,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于10月1日起在温岭全市范围内推开。按照规定,温岭市新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须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写入工程合同,由银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协议》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施工总承包企业要以项目为单位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并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要按照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单独拨款至施工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该账户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前只能用于工资发放。

  此外,执行不到位的企业将作为不诚信单位被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受到失信惩戒。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农民工工资有了“专用账户” 2017-09-19 2 2017年09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