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9月25日
(2017)浙0102民初3397号
梁林江、王岳芳: 原告浙江茗发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3312号
朱郭靖、苏志诚: 原告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9888号
蔡晶:本院受理原告汪敏诉你及钱志庭、浙江凯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凯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浙0106民初9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659号
傅江峰、胡彩文: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德有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06民初6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666号
何马江、马春兰: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德有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06民初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1328号
郦学飞:本院受理原告郑书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浙0106民初1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665号
魏仲义、庄娅玲: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德有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06民初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691号
杭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告陆建木诉被告杭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1307号
沈乃红:本院对原告金小龙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1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2070号
陈伟波:本院受理原告陈尧忠诉被告陈伟波、蒋心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等[案号:(2017)浙0108民初207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2月26日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1061号
张真元:本院对原告林俊峰、林俊中与被告张真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浙0108民初1061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059号
陈秀红: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酷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秀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9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3813号
杜潇杰、陶杰:本院受理原告张小利诉被告杜潇杰、陶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226号
浙江麦太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瑞祥佳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诉被告浙江麦太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10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027号
辽宁三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辽宁三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10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771号
林杰:本院受理原告余同彬诉被告林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470号
来祖明:本院受理原告虞佐亮诉被告来祖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8日9时20分在本院浦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463号
浙江浪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明鼎装饰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浪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8日9时00分在本院浦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130号
管香兵: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管香兵、郑维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9日9时2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120号
田国强: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田国强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155号
扬州百润家居礼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盟世奇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扬州百润家居礼品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9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137号
保定白沟新城权达毛绒玩具厂: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盟世奇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保定白沟新城权达毛绒玩具厂、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162号
保定白沟新城唯爱毛绒玩具厂: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盟世奇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保定白沟新城唯爱毛绒玩具厂、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172号
高碑店市东马营靓仔箱包销售部: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盟世奇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高碑店市东马营靓仔箱包销售部、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9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449号
吴彩方: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吴彩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浙0191民初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8601民初753号
熊民华:本院受理原告余洪根诉被告熊民华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17)浙0111民初1336号
李惠智:本院受理原告阙十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11民初13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李惠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阙十五支付借款22999.45元及利息(自2017年2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二、李惠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阙十五支付公告费650元;三、驳回阙十五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1元,由李惠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1民初6509号
吴六明、罗洪英:本院受理原告吕建坤诉被告吴六明、罗洪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吕建坤诉请法院要求:1、被告一归还原告借款50000元及逾期利息损失4333.3元;2、被告二对上述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2月27日14:00在富阳法院第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3513号
王俊:原告余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 年12月28日下午2时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4005号
丰世富:原告吴功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7 年1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212民初8702号
绍兴上虞高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绍兴上虞高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告知举证事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15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嵩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2民初9542号
李寅:本院受理原告方魏俊与被告李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告知举证事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嵩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