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停止机动车号牌号码拍卖
上牌选号从20选1增为50选1
本报记者 陈佳妮
本报讯 据浙江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消息,从9月29日起,浙江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汽车上牌选号从原来的20选1增加为50选1,群众通过互联网仍可在规定号段内自编自选号牌,全面停止号牌号码拍卖。
从2006年起,根据相关法规,浙江省(除杭州外)小型客车号牌号码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实行有偿使用,拍卖所得用于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和改进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今年9月15日起,全省停止号牌号码拍卖,存量号牌号码统一投放选号系统,并向社会公示,每位群众选号机会均等。
采用统一选号系统后,群众有两种选号途径:一是到车管所登记窗口通过公安网进行“随机选号”;二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简称“互综平台”)(www.12123.gov.cn)和“交管12123”APP进行“随机选号”或“自编自选”号牌。系统启用了新的号段,每个设区市在内外网各投放了5万副号牌号码。
与此同时,公安网将不再设置自编自选选号模式,群众可通过互联网“互综平台”或“交管12123”APP,在规定号段内自编自选车牌号。为方便群众,各地车管所登记窗口将设置互联网选号终端,同时派专人引导。
随机选号范围扩大,全省随机选号从“20选1”增加到“50选1”,群众可在随机抽取的50个号码中,选取自己喜欢的车牌号。50个号码显示在同一屏幕中,一目了然。群众选号应在3分钟内完成。
此次还放宽了使用原号牌号码政策。旧车转让或报废后,原车主再行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既可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申请使用新号牌号码;使用原机动车超过三年可以保留该车号牌,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申请保留,同时将保留原号的申请时限由原车转让或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这一政策的详细内容详见浙江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