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叫停共享电动车
出台共享单车规范发展指导意见
本报首席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范杨 孙海旭
本报讯 经历野蛮增长阶段之后,共享单车将迎来规范发展。9月29日,《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对公共区域停放管理、运维人员运维配备标准、保险与资金托管等作出明确要求。
记者了解到,杭州目前共有互联网自行车运营企业10家,车辆数量约44.86万辆,而根据大数据测算,杭州主城区共享单车的饱和量约为20万辆。“互联网自行车在解决市民群众‘最后几百米’出行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无序投放、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应当加强管理。”杭州市运管局副局长何雄彪说。
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不仅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整个杭州市行政区域,更提倡企业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模式,并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运维人员配备标准为120比1”,并鼓励经营者采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委托第三方集约化网格化管理团队管理车辆停放。
共享单车能否进小区一直是老百姓争议的焦点。《指导意见》就停放管理进行了明确。在公共区域,由辖区政府依照《停放导则》设置泊位,属地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于医院、学校、机关、小区、商业地产等非公共区域内部,由物业管理机构,根据实际制定本物业范围内的互联网自行车停放规定。
共享单车们的押金去向过去一直是一个敏感议题。记者注意到,此次《指导意见》对押金的管理有了明确规定,要求经营者收取押金、预付金的,应当与企业自有资金严格隔离,并在注册地所在银行机构分别开立押金专户和预付金专户进行存放,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同时,经营者还应当为承租人购买人身伤害保险,鼓励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对于互联网电动自行车能不能继续上路,《指导意见》也给出了答案:暂时禁止发展。据了解,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停放秩序及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杭州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