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9月30日
(2017)浙0304民初6280号
周文、周圣蓬:本院受理原告刘若进与被告周文、周圣蓬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5破3号
本院根据潘国华的申请于2017年8月29日裁定受理温州市洞头西麦克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8月29日指定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为温州市洞头西麦克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温州市洞头西麦克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7年10月20日前,向温州市洞头西麦克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8楼;邮政编码:325000;联系电话0577-88987358;13587864204;1369580872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温州市洞头西麦克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温州市洞头西麦克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7年11月1日09时在洞头区人民法院调解室1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3122号
阮朝南、朱燕:本院对原告方黎辉与被告阮朝南、朱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3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6592号
刘胜、周培娇、刘方云、卢法香: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正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胜、周培娇、刘方云、卢法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1月4日16时3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9106号
叶海丰、冯敏芝: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正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叶海丰、冯敏芝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91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9110号
叶海丰、冯敏芝: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正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叶海丰、冯敏芝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91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9119号
叶海丰、冯敏芝: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正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叶海丰、冯敏芝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91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9065号
孙成友: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白象支行诉被告孙成友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1月4日15时3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4540号
施晓欧: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支行与被告施海宇、刘小琴、施晓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45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8897号
陈香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诉被告陈香微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1月4日16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11415号
陈庆燕、陈金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与被告陈庆燕、陈金文、林建品、浙江裕沣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114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7996号
高乐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与被告施凯伦、高乐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1月3日15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27民初8722号
王明敏:本院受理原告林高环诉被告王明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法院门户网站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8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7)浙0327民初7417号
吴强松:本院受理原告郑月件诉被告吴强松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327民初74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7)浙0327民初7316号
陈军海:本院受理原告庄传垦(曾用名陈大兴)诉被告陈军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327民初73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7)浙0327民初4262号
滕州市华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张祥: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大成印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滕州市华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张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327民初42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7)浙0326民初5810号
浙江省瑞安市莘塍街道下村村王小容:本院受理原告李正铁与被告王小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一、依法判令被告王小容偿还原告李正铁借款24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从起诉之日开始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王小容承担。本案由审判员王晓斐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包崇鸽、人民陪审员肖丽君三人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7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鳌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逾期将依法判决。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7)浙0326民初6088号
浙江省瑞安市锦湖街道瓦窑康乐东路二弄4号金剑:本院受理原告李正铁与被告金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一、依法判令被告金剑偿还原告李正铁借款12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从起诉之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金剑承担。本案由审判员王晓斐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包崇鸽、人民陪审员肖丽君三人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7年12月25日上午9时分00分在本院鳌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逾期将依法判决。平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