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关于上海昌志商贸有限公司等89户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打包处置资产项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上海昌志商贸有限公司等89户 资产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包含债权89户,涉及本金169,522.70万元及相应利息。抵债资产0项,金额0万元(包内债权本金的截止日为2017年8月31日,实物资产金额为实物金额或实物时的公允值)。分布在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三个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  上海昌志商贸有限公司等89户项目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资产包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1日。

  联系人:陈女士、葛先生

  联系电话:025-5830 5842、0571-2820 1039 

  电子邮件:gejiankang@coqamc.com

  分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路29号   邮编:210005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纪检监察部)025- 58305900(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关于上海昌志商贸有限公司等89户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2017-09-30 2 2017年09月3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