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02民初9656号
金华电业局用电管理所:本院受理原告盛磊、王银香与被告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金华供电公司(第二名称:金华电业局)、金华电业局用电管理所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02民初11113号
浙江南博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帅印染有限公司、陈庆武、何梅芳、张根福、黄丽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15349号
胡建功: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宇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胡建功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本案依法由审判员贾明明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杜志贵、朱国君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届时你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23民初4569号
王宇怀:本院受理原告冯建国诉你、武义县熟溪街道办事处塘塍头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浙江大山建设有限公司、冯建仁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一审终结。被告浙江大山建设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现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723民初4569号上诉状副本、关于上诉答辩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3民初446号
王宇怀:本院受理原告周德良诉你、武义县熟溪街道办事处塘塍头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浙江大山建设有限公司、冯建仁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一审终结。被告浙江大山建设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现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3民初446号上诉状副本、关于上诉答辩的通知,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