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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平安义乌

当好“店小二” 唱好“大合唱”

义乌法院同频共振助力“小商品之都”建设

诚信社会打造交流会

  吴晓珂/文

  近年来,为服务经济发展,义乌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适时出台服务保障措施,为义乌加快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当好“店小二”,助跑企业转型升级

  针对近年来经济下行企业发展困难的大环境,义乌法院根据省委、省政府当好服务企业发展“店小二”的总体要求,及时出台《关于司法保障工业发展十条意见》,从立案、调解、保全、执行、企业信用保护、府院联动等方面提出了服务举措。

  去年以来,义乌法院结合执法办案,从重从快打击妨害企业发展、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审结破坏生产经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利益的刑事案件28起,对37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有效地震慑了针对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此外,义乌法院还开辟了涉企纠纷案件审理执行 “绿色通道”,将涉企案件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全过程,积极促成双方以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截至目前,涉企案件调解、撤诉结案5458件。

  同时,义乌法院还坚持涉困企业差异化处置,帮扶有市场前景的企业维持生产,渡过难关,有序推进破产清算案件审理工作,并积极参与化解金融不良债权行动,部署开展银行不良贷款案件集中执行“百日会战”等活动。据悉,截至今年8月,义乌法院执行标的到位32.5亿元。

  严打失信人,助力诚信文化构建

  义乌商人吴某为逃避执行,一直东躲西藏。为此,义乌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从此,吴某外出购买机票、乘坐高铁都受到了限制,最终,处处受限的吴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15万元的执行款。

  “我们通过和相关部门的协作,让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发挥了足够大的作用。”义乌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利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和“红黑榜”曝光措施,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工商登记、高消费、出境等行为,扩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全面挤压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的“赖账”空间。

  此外,义乌法院还积极参与诚信共建,依托《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将失信惩戒主体的信息共享从公安、金融等扩展到纪委、组织部、市场监管局、商城集团、电网公司等全市34家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使失信者在申请贷款、资质认定、市场准入、资金补助等方面处处受限。

  唱好“大合唱”,助推平安义乌建设

  为了更好地助推平安义乌建设,义乌法院找准审判工作与社会治理的结合点、着力点,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强化司法工作的主动性,打造特色工作,创新丰富社会管理手段。

  针对不同的纠纷类型,义乌法院分别引入不同的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参与纠纷调解。“我们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单位,构建了全国首个吸收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第三方平台——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义乌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义乌法院还与交警部门及保险机构、鉴定机构对接,构建了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前置、司法确认跟进和判决保障的一体化处理机制。此外,义乌法院还与市工商联建立了诉讼调解与商会调解诉调衔接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各自优势、搭建合作平台,共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让司法调解的“独角戏”变为了多方联动的“大合唱”。

  义乌法院还把审判工作和普法宣传结合起来,通过巡回法庭审判等模式,使群众在家门口受到面对面的法治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浙江法制报 平安义乌 00016 当好“店小二” 唱好“大合唱” 2017-09-30 2 2017年09月3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