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苏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联合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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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7年6月28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向债权人偿还的利息及相关权利/权益,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本公告如有差错,以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资产档案和判决、裁定为准) 2、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除、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 、抵押人 、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宁波苏合投资合伙企业 2017年10月17日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0571-85167882 联系人:周女士,电话:13818466619 |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苏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抵债协议、担保合同、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全部权利/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宁波苏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向宁波苏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相应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