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2版:公告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0万元减至5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书面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浙江丰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2 减资公告 2017-10-19 2 2017年10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