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7174号
虞旭光、郑再英:本院受理原告周翔诉被告虞旭光、郑再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2月27日08时40分在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3870号
赵阿娜:本院受理原告朱国君诉被告赵阿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38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3807号
潘振河、王鲁范:本院受理原告张渊诉被告潘振河、王鲁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38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3577号
钟兼玉:本院受理原告吴赛阳诉被告钟兼玉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35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4071号
于佳宁:本院受理原告张小磊诉被告于佳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40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7035号
王琦良、杨秀英:本院受理原告肖林诉被告王琦良、杨秀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24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