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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明明给了建房款 他却起诉说没给

  通讯员 江俊溢 

  本报讯 近日,温岭法院一天内受理了6起承揽合同纠纷案,这些案件原告均为张某。张某诉称,去年以来,他为6名被告建房,目前房子已建好,但6人均拖欠建房款,数额在1万元至5万元不等。

  6名被告非常气愤,指责张某不讲诚信。有的说已经付清了建房款,有的说欠的数额远远小于起诉的数额。一名被告的女儿当庭出示证据——给张某的汇款记录,证明建房款已全部打给张某。面对这份证据,张某哑口无言。两名被告当庭播放与张某对质的录音,录音中张某两次承认收到了部分款项,所欠款项没有起诉中的那么多。还有的被告申请证人出庭,证明支付过款项。

  法院调查发现,只有一名被告所拖欠的款项和张某起诉的一致。最终,张某对部分案件撤诉,法院对剩下的案件进行了调解或判决。

  法官提醒,农村建房中,大部分建房者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承建者或分包人,并未让对方出具收条,这种基于诚信原则的形式并不保险。交付款项时应尽量做到“留痕”,或通过银行转账,或让对方写下收条。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明明给了建房款 他却起诉说没给 2017-10-30 2 2017年10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