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江国民与缪贤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江国民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缪贤,江国民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江国民履行相关义务。缪贤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缪贤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债务人债权本金(截至2016年5月1日)利息(截至2015年3月21日)担保人浙江雪凡妮服饰有限公司39899045.865137861.03保证人:陈海军、邹俏洁;抵押物:1、浙江雪凡妮服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温州开发区钱江路135号土地及厂房;2、浙江雪凡妮服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温州茶山工业区勤业路9号的土地及厂房。
注:1.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电话:13857713355(缪贤) 13905772667(江国民)
特此公告。
江国民 330324196908075872
缪贤 330303197406080017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