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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周国娟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周国娟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周国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周国娟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周国娟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周国娟

  2017年10月30日

  公告清单如下(时点:债权转让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权资产借款合同未偿本金未偿利息本息合计担保合同担保情况1绍兴鑫洲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2013信银杭绍轻贷字第002907号、2013信银杭绍轻银兑字第004107号11938214.41 12226656.00 24164870.41 2012信银杭绍轻最保字第034号、2013信银杭绍轻最保字第075号、2013信银杭绍轻最保字第114号、2013信银杭绍轻最保字第118号、2012信银杭绍轻人最保字第053号、2011信银杭绍轻人最保字第135号、2013信银杭绍轻人最保字第062号、2013信银杭绍轻人最保字第066号、2011信银杭绍轻最抵字第109号绍兴县翔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保证)、浙江非凡雨家纺服饰有限公司(保证)、绍兴县君子兰针纺有限公司(保证)、绍兴县鸿韧汽配制造有限公司(保证)、徐建平(保证)、杨方梁、韩亚娟(保证)、周婉娟、徐建华(保证)、绍兴县君子兰针纺有限公司(抵押)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杨颖超、张文韬

  联系电话:0571-85771373、0571-85774660

  住所地: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9、11、12楼

  周国娟

  联系电话:13989552217

  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县马鞍镇寺桥村1012号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7年7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周国娟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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