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严享法、杭州高沙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圆澳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2012年12月18日我与你们三方共同签订的借款、担保《协议书》,截止2013年12月26日,我累计出借给严享法人民币捌佰陆拾壹万陆千元(861.6万元),用于你们两家企业位于淳安县浪川乡原杨畈砖瓦厂工业2号地块工业厂房建设。截止2017年10月25日,按月利率2%计算,应支付利息为963.792万元。我已与余田春、余昌明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中的壹仟叁佰万元(1300万元)转让给余田春、余昌明。由余田春、余昌明向你们主张权利。
特此通知通知人 余有春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