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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浙江浦峰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债权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浦峰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0955.7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9760万元,利息1195.76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均暂计算至2017年5月31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抵押人浙江浦峰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浦江县白马镇夏张村的工业房地产进行抵押;抵押人边月英、张伯承名下位于浦江县浦阳镇东山1区111号的住宅进行抵押;抵押人浦江合和铜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浦江县浦阳街道三里亭以北的工业房地产进行抵押;抵押人浙江浦峰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浦江县白马镇浦峰路的工业房地产进行抵押;抵押人浙江浦峰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浦江县白马镇五丰村的工业房产进行抵押;抵押人边月英、张伯承名下位于萧山区堰镇郁金香岸花园揽江苑11幢1单元2001室的住宅进行抵押;抵押人边月英、张伯承、张凯源名下位于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浪漫和山花园云谷苑113幢的住宅进行抵押;抵押人边月英、张伯承、张凯源名下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湖家园别墅734号的住宅进行抵押;抵押人浦江合和铜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浦后路三里亭以北的工业土地进行抵押;抵押人浦江白马水泥厂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浦江县白马镇联丰村的工业房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浙江永航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浦江县万方腐乳厂和张伯承、边月英、吴周定、郑彩琴、方森琪、楼毅生个人。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交易条件: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

  我司也可提供配资业务,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款,比例不低于转让价款的30%,剩余部分可进行配资,年利率不低于11%,支付期限不超过24个月(详情可咨询浙商资产)。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年11月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该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陈余荣  联系电话:0579-89172892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88号   邮政编码:321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华建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17-11-03 2 2017年11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