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天平

江山有个法庭专审交通事故案件

调解、审判都做到“又快又好”

江山法院交通法庭法官为当事人现场交接即时履行的10万余元赔偿款
法官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通讯员 周凌云 周莹萍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导致财产及人身受损,事关民生,社会关注度高。近年来,江山市人民法院通过推行专业化审判、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升级软硬件设施等途径,打造道交纠纷化解的全程“快车道”,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专业化审判让当事人信服

  “法官提出的方案很专业,也很合理。”近日,在江山法院交通法庭内,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拖了4年多,最终得以一次性解决。

  事发于2013年2月13日,朱某驾驶的汽车碰撞了对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随后又与吴某驾驶的汽车发生二次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毛某及搭乘人邓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协商未果,毛某、邓某将肇事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因事故由三方造成、赔偿义务人较多、涉及赔付比例分配较一般道路交通人损案件复杂,各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法官张发水对各赔偿项目逐项查明,提出合理赔偿分配方案,积极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缩小差距,最终达成了各方满意的调解协议。

  据介绍,江山法院早在2009年就设立了“1名法官+1名书记员”的道交纠纷审判组,进驻交警大队办公。2010年6月,挂牌成立有独立编制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目前配置了由“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的专业化审判团队。

  “今年以来,我院道交纠纷案件调撤率91.56%,平均用时12.56天,裁判自动履行率93.34%。”张发水表示,专业化审判带来了质效数据的提升。

  “零收费”司法确认减少负累

  9月1日,经受害方祝某、肇事方毛某以及保险公司共同申请,江山法院交通法庭对涉案标的为25万余元的道交纠纷赔偿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还为当事人省下了一笔诉讼费用。几天后,张发水接到了祝某的电话,告知已全额收到了赔偿款。

  今年以来,该院月均完成司法确认30余件,全部是“零收费”。“面对交通事故发案量逐年上升的严峻趋势,必须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合力预防、疏导、化解。”江山法院院长崔正华认为。

  近年来,该院通过组织巡回审判、驾校学员旁听庭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强化人民群众遵章守法意识,让道交纠纷的裁判规则被社会公众了解并接受,从源头预防、减少纠纷。

  “全市进入诉讼程序的道交纠纷在交通事故总量中占比不到3%。”张发水表示,这组数据直观地诠释了诉调对接机制的成效。

  今年以来,该院先后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道交纠纷5起,诉前分流引调道交纠纷249起,涉及赔偿标的833万余元,均已履行完毕。

  在线服务让当事人“少跑腿”

  日前,张发水带着法官助理上门调处了一起道交纠纷案件,从起诉到结案,用时不到3小时。

  2015年3月4日,陈某驾驶拖拉机与祝某醉酒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祝某、郑某(车辆所有人、乘客)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陈某与祝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郑某无责任。

  初步审查起诉材料后,张发水认为事实清楚、标的不大,可即时调解。考虑到两被告在事故发生后均进行了截肢手术,行动不便,张发水决定上门组织调解。通过释法析理,两被告同意保险公司赔付后依法追偿,避免了二次诉讼。

  9月1日,衢州市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驻江山法院交通法庭,标志着该院“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即时联通司法行政、行业协会、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职能部门和单位,为当事人提供在线的全流程调解、诉讼、鉴定和保险赔付等服务,有效减少当事人诉讼“奔跑里程”。


浙江法制报 天平 00011 江山有个法庭专审交通事故案件 2017-11-09 2 2017年11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