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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7)浙0782民初8658号

  官宗抄、金少华、陈修争、陈章华: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诉被告官宗抄、金少华、陈修争、陈章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原告诉请:1、被告楼长富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99946.86元,支付利息9298.14元、罚息7532.16、印花税9.6元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4月26日止,以后按合同约定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2、被告金少华、陈修争、陈章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丹萍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楼林明、方义伟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2月6日9时00分第十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23民初2951号

  永康市天易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义开发区高阳装潢综合商店诉被告永康市天易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你:1、支付材料款26172元整并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3年12月12日起至起诉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5888元(利息应当计算至付款之日止); 2、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30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出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3民初3182号

  徐昇:本院受理原告钟慧群与被告徐昇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子跟随原告生活,由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0万元;双方无共同财产,共同债务5万元双方对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组织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30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3民初3513号

  朱林哲、朱亦秋:本院受理原告姚玉其诉被告朱林哲、朱亦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1、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0万元,支付2017年11月1日止的利息188000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该款项自2017年11月2日到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2、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30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出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义县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7-11-09 2 2017年11月09日 星期四